居民用气的第二档计价标准为:当月消耗量超出50立方米后,超出的部分将按照每立方米3.82元进行结算。针对特定困难群体,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:经认定的低保家庭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,每户每月可享受相当于5立方米燃气费用的减免额度。这部分减免额度用完后,若燃气消耗量仍处于第一阶梯范围内,则继续按照第一阶梯的单价进行计费。 在车用燃气领域,郑州市自2018年11月开始实施统一的价格管理体系。无论是华润燃气运营的加气站点,还是其他社会资本投资的民营加气站,其车用压缩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均统一设定为每立方米4.5元。这一价格政策的实施,有效规范了车用燃气市场,确保了不同经营主体在终端售价上的一致性,为相关行业及消费者提供了清晰、稳定的价格预期。需要补充说明的是,上述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及特定群体优惠措施的具体执行细节,以及车用燃气统一价格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,可能还存在其他相关的配套规定或动态调整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