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部分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单位,例如学校和养老福利机构,其燃气销售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,从原先的每立方米2.98元上调至3.16元。这一新价格标准参照了居民用气第一、二阶梯的平均价格水平。与此同时,对于由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煤层气的用户群体,价格体系也作出了明确划分。居民用户的终端销售价格确定为每立方米0.85元。而非居民用户的用气成本则设定为每立方米1.15元。此次价格调整旨在更合理地反映能源供应成本,同时兼顾不同用户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。对于学校及养老机构这类特殊非居民用户,虽然其气价有所上调,但仍延续了与居民气价挂钩的计价方式,体现了政策上的适当倾斜。煤层气作为清洁能源,其价格结构的优化有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。新的价格标准为相关用户提供了清晰的费用预期,也为燃气供应企业的可持续运营提供了必要保障。整体而言,此次调整是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状况、运营成本变化及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