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非婚生育且未登记户口的申请人,若计划随父亲办理户籍登记,除常规材料外,还需额外提交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文件。针对未曾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无户口人员,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应参照《阳泉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无户口人员 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工作的通知》中确立的具体流程,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。该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、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步骤,确保无户口人员能够通过规范渠道获得合法身份凭证。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,并遵循既定程序逐步完成申请、审核与签发环节。相关机构将依据政策规定对材料进行核验,确认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从而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籍登记问题提供必要依据。这一机制既保障了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,也维护了人口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严肃性。